日期:2016-9-7(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我省出台幼儿园“办园标准”
城市乡镇幼儿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
核心提示
11月12日,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规定了江西省城市、乡镇中心、农村三类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城市乡镇幼儿园规模应以6-12个班为宜,而独立建制的农村幼儿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标准出台后,我市幼儿园建园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记者吕敏
1新建幼儿园须避开不宜场所
所有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同时,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会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2新建城市幼儿园建设规划须有超前性
新建城市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则要以邻近行政村联合办园形式为主。癫痫病医院贵州哪家好另外,乡镇中心幼儿园宜靠近乡镇中小学设置。
3幼儿园应设独立围墙和大门
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青少年癫痫病因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组成。还应独立设置围墙、大门和传达室,广州癫痫病最佳医院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4幼儿园规模应按需求设置
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幼儿园规模应以6-12个班为宜。班级规模分别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每班2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班级规模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