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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将并轨外来人员可申请

日期:2016-7-3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摘要:12月9日,泰州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区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将并轨运行。据了解,新政策将于2015年1月1日执行,适用于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由于三年过渡期未满,并不在执行范围内,但可参照制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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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泰州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区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将并轨运行。

据了解,新政策将于2015年1月1日执行,适用于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由于三年过渡期未满,并不在执行范围内,但可参照制定执行。

两种保障方式并轨

据了解,市区目前既有廉租房制度,也有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长春癫痫病研究院。其中,廉租房制度保障对象为具有泰州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市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两种保障方式平行运行的过程中,因保障对象和准入条件不同,遇到了一些共性的矛盾,主要表现为:保障方式转换难、房源调剂难、退出难。比如说,市区某家庭原来是低保特困家庭,申领了廉租房,后来经济条件有所好转,不符合廉租房的条件,就得退房,但可重新申领公共租赁房。对于住户来说,住得好好的还得退房搬家,再次申领又得等上一段时间北京癫痫病专科医院

“现在,实行两种保障方式并轨,统一为公共租赁房,住房户即使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在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内),仅需要按比例缴纳相应的租金即可,无需退房重申请。”

务工人员纳入保障

根据政策,市区实际居住并取得市区城镇户籍3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都纳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市区环卫工人、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对象等也列为优先保障对象。

据了解,去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万元左右。

根据政策,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在市区有房产转让的,不可申领公共租赁住房。但因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不可抗力事件等将原住房转让的除外。

一年可多次申请

根据政策,对1-2人户原则上安排一室一厅的住房,3人及以上户安排两室一厅的住房。申请时: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向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负责集中办理。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明确:将最终审核权、摇号权、配租权等事项下放到各区。“这就意味着住房保障轮候周期将会缩短。”

据了解,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每年申请一次,今后,一年可望不止一次申领公共租赁住房。

12月9日,泰州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区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将并轨运行。据了解,新政策将于2015年1月1日执行,适用于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由于三年过渡期未满,并不在执行范围内,但可参照制定执行。

租金收取标准不同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按梯度分层次收取租金: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指导价的10%收取;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0%(含)以下的家庭,按照40%收取;收入处于50%至80%(含)的家庭,按照70%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按照70%收取。

公共租赁住房可买

新政策首次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购买和出售进行了规范: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的承租家庭,租住满5年后,可以购买其承租的政府投资建设(含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参照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0%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购房人付清房款满5年的,可处置其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处置时,若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高于购买时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公共租赁住房购房人应当按处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购买时公共租赁住房差价的20%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划拨土地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还须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严小乔)

申领需提交哪些材料?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从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2.家庭成员名下现住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需提供职能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特困职工证;

5.其他相关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用人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报送所在地住建部门。具体材料包括:

1.《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租赁安置方案;

3.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新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大中专以上学历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申请人收入核定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

8.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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